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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一篇:知識產權保護的弊端已不是理由
中國目前處在知識產權制度提高的十字路口。遠不到位的保護與已經存在缺失的權利限制問題都等待著去解決。但是存在一個關鍵的放在什么位置的問題,也就是定位問題。
定位是需要看清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目前狀況。我們能夠與發達國家相比,也能夠與不發達國家及最不發達國家比較,看看是高了還是低了。自然比較有可比性的,還是與經濟前進程度相當的前進中國家相比。例如,與印度、新加坡一類國家比較,我們的保護程度是太高了還是不夠。
定位時當然要顧及到知識產權知識的普及狀況。在大多數人對某個法律基本不了解時,該法自身或者該法實施的“過頭”(至少是人們普遍認為的“過頭”),常常是與該法自身或者該法實施的遠不到位并存的。江蘇省今年4月征求意見的“知識產權戰略”草案中,把“5年內讓50%的居民懂得什么是知識產權”作為一項任務,實在是符合中國實際的。到有一天中國的多數企業都能夠像海爾、華為那樣借助知識產權制度開拓市場,而不是總被他人以知識產權大棒追打,給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定位就不會像現在這么困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