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常識
PCT國際申請須知
一、PCT簡介
1.國際申請的含義
國際申請是指依據《專利合作條約》提出的申請,又稱PCT申請。PCT是專利合作條約(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的簡稱,是在專利領域進行合作的一個國際性條約。其產生是為解決就同一發明向多個國家申請專利時,減少申請人和各個專利局的重復勞動。在此背景下,《專利合作條約》于1970年6月在華盛頓簽訂,1978年1月生效,同年6月實施。我國于
2.申請人向國外申請專利的途徑
目前中國的申請人向國外申請專利有兩種途徑:
(1)傳統的巴黎公約途徑 若想獲得多個國家的專利,申請人應自優先權日起十二個月內分別向多個國家專利局提交多份申請文件,并繳納相應的費用。
(2) PCT途徑 申請人可以直接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局)提交一份PCT申請,要求優先權的,應在自優先權日起十二個月內提出。 由受理局確定的國際申請日,在PCT的所有成員國中自國際申請日起具有正規國家申請的效力。申請人可以自優先權日起三十個月內向欲獲得專利的國家專利局提交申請文件的譯文,并繳納相應的費用。
3.國際申請日的效力
提交國際申請的,由受理局確定國際申請日,國際申請在每個指定國內自國際申請日起具有正規的國家申請的效力,國際申請日就是在每個指定國的實際申請日。
4.利用PCT申請途徑的好處
利用PCT申請途徑,有如下好處:
(1) 簡化提出申請的手續。 申請人可使用自己熟悉的語言(中文或英文)撰寫申請文件,并直接遞交到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
(2) 推遲決策時間,準確投入資金 在國際階段,申請人會收到一份國際檢索報告和一份專利性國際初步報告。根據這些報告,申請人可初步判斷自己的發明是否具有專利性,然后根據需要自優先權日起三十個月內辦理進入某個或某幾個國家的手續,即提交國際申請的譯文和繳納相應的費用。
(3) 完善申請文件。 申請人可根據國際檢索報告和專利性國際初步報告,修改申請文件。
5.國際申請的兩個階段
國際申請程序分為:國際階段和國家階段。國際申請先要進行國際階段程序的審查,然后進入國家階段程序的審查。申請的提出、國際檢索和國際公布在國際階段完成,如果申請人要求,國際階段還包括國際初步審查程序。是否授予專利權的工作在國家階段由被指定/選定的各個國家局完成。
二、國際階段程序
1.誰有資格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國際申請
申請人只要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即可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國際申請:
(1) 中國的公民或中國法人。
(2) 在中國境內有長期居所的外國人或在中國工商部門注冊的外國法人。
若有多個申請人,只要其中一個申請人有資格即可。針對不同的國家可以指定不同的申請人。由于美國特殊的專利制度,針對美國,只有發明人可作為其申請人。
2.中國的單位或個人提交國際申請的特別要求
(1) 應委托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指定的涉外代理機構辦理相關專利事務(涉外代理機構可查閱http://www.sipo.gov.cn)。
(2) 中國的單位或個人就其在國內完成的發明創造提出PCT申請的,可先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中國專利申請,也可直接提出國際申請。
(3) 聲明該發明不涉及國家安全和國家重大經濟利益。
3.辦理國際申請所需文件及要求
(1) 國際申請獲得國際申請日的最低要求,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即受理條件:
?、?/span> 申請人有資格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國際申請,若有多個申請人,則至少有一個申請人有資格。
?、?/span> 使用規定的語言撰寫請求文件。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接受兩種語言:中文、英文。
?、?/span> 提交的請求書中必須寫明以下內容:
a.請求書中必須寫明是作為國際申請提出的。只要申請人使用國際局統一制定的請求書,該表上會有這樣一段話,“下列簽字人請求按照專利合作條約的規定處理本國際申請”,那么該項要求就得到滿足;
b.必須寫明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
?、?/span> 提交說明書。
?、?/span> 提交權利要求書。
?。?/span>2) 應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下文件雖然不是確定申請日的必要條件,申請人仍應及時提交:
?、?/span> 附圖(如有必要,應提交附圖)。
注意:后補交的附圖會導致國際申請日的改變,也可能導致后補交的附圖不予考慮。
?、?/span> 摘要。
?、?/span> 委托書。
?、?/span> 涉及核苷酸/氨基酸序列時,應提交序列表的電子副本。
?、?/span> 聲明該發明不涉及國家安全和國家重大經濟利益。
(3) 所有國際階段的文件只需提交一份。
4.繳納的費用及減免費用的規定
申請人應自國際申請收到之日起一個月內繳納傳送費、檢索費、國際申請費(有時還有附加費)。費用數額及其他費用見后面的費用表。
5.國際申請文件的提交
申請文件應提交到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受理處PCT組。各地方專利代辦處不接收PCT申請。申請人可通過郵寄、面交、傳真,或使用PCT-SAFE電子形式提交申請文件。國際申請日的確定以收到日為準。以傳真方式提交時,應在傳真之日起14天內將傳真原件傳送到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受理處PCT組。傳真電話:(010)6201.9451
6.國際檢索
每件國際申請都應經過國際檢索。申請人按規定繳納了檢索費,就會啟動檢索。只要是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的國際申請,國際檢索應由作為國際檢索單位的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承擔。國際檢索的目標是努力發現相關的現有技術。經檢索后,申請人將得到一份國際檢索報告和一份書面意見。檢索報告將列出相關的對比文獻,書面意見則對請求保護的發明創造是否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工業實用性提出初步的、無約束力的意見。但是當發生以下情形之一時,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宣布不制定國際檢索報告:
(1) 國際申請涉及的主題按規定不要求進行檢索。
(2) 說明書、權利要求書或附圖不符合要求,以致于無法進行有意義的檢索。
7.國際檢索的期限
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在規定的期限內制定國際檢索報告(或宣布不制定國際檢索報告)和書面意見,期限是自收到檢索本之日起三個月或自優先權日起九個月,以后到期為準。
8.國際公布
自優先權日起十八個月,由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負責完成國際公布。若公布文本存在問題,申請人應與國際局聯系解決。公布的內容可到http://www.wipo.int上查詢。
9.國際初步審查(可選擇程序)
國際初步審查程序不是必經程序,而是應申請人的要求而啟動的程序。申請人提交了合格的國際初步審查要求書,并按規定繳納了手續費和初步審查費后,將啟動該程序。只要是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的國際申請,國際初步審查就由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承擔。在國際檢索階段,申請人不能對申請文件進行修改,而在初步審查階段,審查員和申請人之間可進行交流,申請人可能會得到一份書面意見,最后會得到國際初步審查報告(專利性國際初步報告)。該報告對請求保護的發明創造是否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工業實用性提出初步的、無約束力的意見。
如果申請人不準備對申請文件進行修改,不準備將進入瑞士、盧森堡、坦桑尼亞、烏干達的期限延長到三十個月,可不選擇國際初步審查程序,用以節省費用。上述4國規定,若未在自優先權日起十九個月內向國際初步審查單位提交要求書,進入國家階段的期限是自優先權日起二十個月。但申請人可通過指定這些國家加入的地區組織回避二十個月的規定。
10.啟動國際初步審查
啟動國際初步審查,申請人應辦理以下手續:
(1) 在期限內提交國際初步審查要求書。期限是自國際檢索報告或宣布不制定國際檢索報告的發文日起三個月,或自優先權日起二十二個月,以后到期為準。
(2) 自提交國際初步審查要求書之日起一個月內繳納初步審查費和手續費。
11.國際初步審查報告的期限
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在自優先權日起二十八個月內作出國際初步審查報告。
12.國際階段的修改
在國際階段,申請人有兩次修改機會:
(1) 依據《專利合作條約》19條的修改 申請人收到國際檢索報告后,在規定的期限內可對權利要求書向國際局提出修改。修改期限是自傳送國際檢索報告之日起兩個月內或自優先權日起十六個月內,以后屆滿的期限為準。
注意:如果國際檢索單位按照條約17(2)作出不制定檢索報告的宣布,則不允許進行按照條約19條的修改。
(2) 依據《專利合作條約》34條的修改 即啟動初步審查程序后可進行的修改。申請人可在規定的期限內對說明書、權利要求書、附圖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修改,修改期限是啟動初步審查程序后(包括提交國際初步審查要求書的同時)至審查員擬定國際初步審查報告之前。
三、進入國家階段程序
1.辦理進入國家階段的手續
由于PCT是尚未實現授權的國際合作,因此授權的任務仍由各個國家局完成。申請人應在自優先權日起三十個月(特殊情況下,有些國家要求二十個月),向希望獲得專利保護的國家提交該國規定的國際申請的譯文,繳納規定的費用,指明要求獲得的保護類型。由于各國法律不同,相關規定也不同,詳情可查閱《申請人指南—國家篇》,http://www.wipo.int,http://www.sipo.gov.cn或各國專利局官方網站。
2.進入中國國家階段應辦手續
(1) 申請人應提交國際申請的中文譯文,包括以下文件:
?、?/span> 進入中國國家階段的書面聲明(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統一制定的表格)。
?、?/span> 原始的說明書譯文。
?、?/span> 原始的權利要求書譯文。
?、?/span> 原始的附圖譯文 若附圖中無文字內容,也應提交國際公布附圖的副本。
?、?/span> 摘要和摘要附圖譯文。
如果國際公布是用中文公布的,則只需提交國際公布摘要、摘要附圖(適用時)的副本。
(2) 應繳納費用:申請費,申請附加費、印刷費、寬限費(適用時)、優先權費(適用時),費用數額及其他費用參見費用表。
(3) 期限:自優先權日起三十個月屆滿前辦理(1)、(2)事項,未在規定的期限內辦理的,在繳納寬限費后,自優先權日起三十二個月屆滿前辦理進入手續。
(4) 在中國境內無長期居所或營業所的外國人、外國企業或外國其他組織應委托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指定的涉外代理機構辦理。
3.國際申請譯文的提交
申請人應將國際申請的譯文提交到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受理處PCT組??赏ㄟ^郵寄、面交、傳真、電子方式提交。以傳真方式提交時,應在傳真之日起14天內將傳真原件傳送到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受理處PCT組。進入日以后提交的文件不再允許以傳真方式提交。
4.進入日的確定
當申請人辦理了進入中國國家階段的手續后,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對收到譯文之日和繳納的申請費、印刷費、寬限費之日進行比較,以后到日確定為進入日。進入日的確定意味著國際階段程序的結束,國家階段程序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