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專利
德國發明專利申請
一、申請所需資料:
1. 中英文專利文件全份,包括說明書、權利要求、附圖、說明書摘要、 現有技術資料(申請人所知的與發明密切相關的專利文獻、科技文獻等) ,請提供電子版,尤其是文字部分;
2. 發明的名稱;
3. 申請人中英文名稱及中英文地址(如申請人是公司,請提供公司成立地);
4. 發明人中英文姓名,如發明人不是申請人,請確認申請人和發明人的關系(如雇主/雇員等);
5、 委任書。
二、申請流程:
1、遞交申請: 2個月領取官方回執;
2、檢索: 若申請人提出獨立檢索請求,審查員則需對相關現有技術進行全面 (有限范圍內)檢索,以確認哪些已公開(現有技術)的文獻可加以考慮,從而決定申請所要求發明的可專利性。檢索報告(附所有引證文獻副本)送交申請人后,檢索程序結束。
3、公布: 對于初審程序合格的申請,自申請日 (有優先權的自優先權日)起滿18個月后予以公布。
4、實質審查: 絕對新穎性審查。
5、授權: 如果一項發明專利申請符合上述的形式和實質要求,則被授予專利權。在專利授權公布3個月內,任何第三方均有權對授權專利提出異議。
6、主張優先權(如果有):
1).他國第一申請案之申請日起12個月內提出要主張優先權之申請案。
2).申請后自優先權日起16個月內可補主張優先權。
3).國內優先權于前案申請日起12個月內主張,且前案須放棄。
7、 發明專利 注冊所需時間: 3-4年 (從申請日或者優先權日起算)。
8、 有效期: 自申請日起20年(年費 自申請日起第 3年起開始每年繳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