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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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專利法律制度
1.發明專利簡介
由《發明法》規定了發明專利的相關法律事項。發明是指利用自然法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具有高水準的新技術方案。在向韓國知識產權局申請發明專利以后,一般只需1-2年就可以完成審查過程。發明專利制度具有以下特征:
A. 先申請原則
B. 早期公開制
C. 請求審查制
D. 授權后異議制
關于韓國發明專利制度,可參見《韓國發明專利法》。
2. 實用新型專利簡介
由《實用新型法》規定了實用新型專利的相關法律事項。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技術方案。目前的韓國實用新型制度(2006年10月1日后將實施新的實用新型制度)具有以下特征:
A. 先申請原則
B. 形式審查制
C. 技術評價請求制
D. 根據技術評價決定維持還是取消專利
關于韓國實用新型專利制度,可參見《韓國實用新型法》。
3.外觀設計專利簡介
由《外觀設計法》規定了外觀設計專利的相關法律事項。外觀設計是指把物品的形狀,圖案,色彩及其結合,通過視覺產生美感的新設計。目前的韓國外觀設計制度具有以下特征:
A. 先申請原則
B. 形式審查結合實審制
C. 申請延遲公開制
關于韓國外觀設計專利制度,可參見《韓國外觀設計法》。